我到深圳唯科通信科技公司贵州分公司的一个州级办事处做异地业务员,没签合同。之前达成口头协议,公司提供住房,工资为底薪加提成,无其他条件或任务。
未满一个月,老板见我没绩效,就不让我做了。然后告诉我没工资,经过劳保监察人员的协商,老板同意按天结算工资,并且不计算到异地培训的时间进正常工作时间,而且还要算在异地的住房房租,水电费给我,并不承认我来回的车费!他现在同意支付的金额,还不到我在异地工作时生活消费金额的一半,劳保局的人说只能管到这,但是我不心甘,请问还有什么方式可以告老板,我想得到一个满意的工资支付!请求律师帮下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