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法院分别管理哪些刑事案件?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9 14:59) 点击:1060 |
根据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如下: 1、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该文章已同步到:
|